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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期待点石成金
□周 婷
发布日期:2007-11-26   查看次数:171 【字号 】【打印】【关闭

    文化创意企业关键在于创意,有创意才有其生存的基础,是顺应知识经济潮流诞生的新兴力量;而文化企业则是文化体制内的主要参与者,是体制内原有产物,经过改革后才焕发了活力。
  
    在日前落幕的2007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国际论坛上,“文化创意企业能否成为下一轮投融资重点”这一话题受到关注。政府代表指出,文化创意企业的上市障碍已经完全消除;风险投资机构代表指出,文化创意企业在选准商业模式的前提下可以有大发展;文化企业代表则表示,应该加快转变观念,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种种迹象表明,在消除体制障碍并获得资本青睐的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

在上市热潮中落后

    “文化创意”似乎成了当下一个时髦的词汇,以文化创意为主题的产业园几乎在全国遍地开花。为了扶植文化创意企业的成长,各地出台多项优惠措施。比如北京规定,具有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的出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由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此外,还为文化创意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等。

    但即使“三千宠爱集一身”,文化创意企业仍然很少在资本市场上亮相。

    “文化创意企业在本轮上市热潮中落后。”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副主任孔翔指出,“目前正在为上市作最后冲刺的有700多家企业,数以千计的企业正在做上市的准备。而文化创意企业在这当中的比例仅有1%。”

    截至10月31日的数据显示,深交所中小板总市值7957亿元,IPO(首次公开募股)平均融资额3亿元,而其中没有一家是文化创意企业。直到最近,才有第一家从三板转板成功的粤传媒成为第一家中小板上市的文化创意企业。

    而与文化创意企业“资本意识”落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改制上市的文化企业在党的十七大之后再掀上市热潮。

    1994年,东方明珠传媒在上交所上市,这是我国第一家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随后,中国电视第一股——电广传媒、报业第一股——博瑞传播、有线电视第一股——歌华有线相继上市。再后来,央视控股的中视传媒,具有整体上市前景的赛迪传媒,以及内地传媒企业赴海外上市第一股的北青传媒,使得文化传媒类企业上市在2002年前后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潮。此后文化类企业陷入了一个低潮,直到2006年10月18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再度燃起上市之火,华闻控股、新华文轩、粤传媒纷纷登陆海内外的资本市场。而拟整体上市的辽宁出版集团、《电脑报》等13家出版单位则将上市的进程推向高潮。

    与改制的文化企业相比,文化创意企业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企业关键在于创意,有创意才有其生存的基础,是顺应知识经济潮流诞生的新兴力量;而文化企业则是文化体制内的主要参与者,是体制内原有产物,经过改革后才焕发了活力。“从最明显的一点来看,文化创意企业比较小,比较新,没有自己的包袱,但是也存在着基础不牢的问题;而文化企业多是原先的文化事业单位,拥有相当的地位和实力,通过改制走上了资本的快车道。”

外资控股上市没有障碍

    为什么文化创意企业国内上市热情落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一平认为,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小、有点子”,往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缺少房产等固定资产,在把无形资产转换为有形资产、获得资本的青睐方面经验不足。

    由于缺乏资金,许多文化创意企业在创业初期都引入了风险投资,甚至有很多企业由外资风投控股。当企业成长之后,外资控股的身份就会阻碍它们进入国内资本市场,所以不得不转道海外。

    此外,上市时间漫长、上市成本过大等担心也阻碍了文化创意企业的上市之路。

    但是现在这种担心可以抛弃了。孔翔指出,有外资参股甚至控股的文化创意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没有障碍,而且风险投资的退出也不存在障碍,“只要企业获得主管行业同意上市的批复,在我们这边就与其他行业同样对待”。

    这意味着由风险投资参股、控股的文化创意企业在身份上没有任何特殊性,更关键的是为风险投资搭建了一个进退自如的通道。

    受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宏观政策引导,目前不仅是希望在沪深两地上市的企业数量增加,而上市的速度也明显加快,原先排队等指标的现象一去不复返。

    “从今年上半年的数据来看,企业准备资料上报,到最后上市的平均时间为79天,还有企业从策划改制到上市的时间只有半年。”孔翔说,审批上市的进程大大加快,这对于文化创意企业,也是积极上市的可利用优势。

    费用方面,到深交所上市的费用仅为香港和纳斯达克的1/3。事实上,一些企业担心的成本主要在于对企业进行规范化运作必须付出的成本。

    孔翔说,还有一些文化创意企业在成立初期没有进行规范化运作,在财务记录等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因而企业不愿意花这部分“市场化成本”。对此,孔翔奉劝这些企业,不要不舍得这部分投入,与资本市场获得的回报来比,这部分投入是相当有必要的。

好的商业模式才获垂青

    文化创意企业初期要发展,必须要先吸引风投的眼球。那么风投是如何看待文化创意企业呢?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曾看中过140多个项目,有29家企业已在全球多个资本市场登陆,其中就有许多文化创意企业。

    在靳海涛看来,文化创意企业不是按照所从事的领域进行分类,比如传统分类有电影、动漫、传媒等,而是按照商业模式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内容提供商、渠道提供商和广告平台服务商三类。其中,“内容+广告”模式的文化创意企业是风投重点关注的对象。据靳海涛提供的不完全数据显示,获得风投的这两种企业数量占全部总数的86%,融资金额占89%。“在我看来,与消费相关的文化内容生产企业最受风投青睐,以渠道为纽带、将文化创意与连锁经营相结合的模式潜力巨大,具有文化底蕴的广告模式是风投眼中的明星。”

    “但是,有些企业往往没有认清它是哪种模式,是单一的,还是两者或三者的结合,甚至连清晰的模式都没有。这样很难获得资金的支持。”靳海涛说,他投过的项目有基本成功的、初步成功的,也有基本失败的。“有好的商业模式不一定成功,但是没有好的商业模式一定失败。”

    他认为,现在各种文化消费终端非常多,但在满足终端上的内容生产却相对贫乏,文化创意企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特长,“比如网络游戏,就是将来消费的一个大方向,能够开发出受人欢迎的新网游就是可以投钱的。再比如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播放的内容,如果你能证明你有一个很好的节目策划,也可以打动我投钱。”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1-26 B05版 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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