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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没有地耕种了,交通局却用一把大锁锁住围墙里的72亩耕地,这一锁就是4年啊!”9月20日,河北省泊头市泊镇五里屯村一村民指着一处圈起来的大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这处圈起来的大院位于河北省泊头市市区北约两公里的廊泊公路(廊坊至泊头)路北。记者看到,被一把铁锁“锁”住的大院除了门内东侧几间班房和西侧一堆煤炭外,到处是一片片一人多高的荒草。
五里屯村村民陈义刚告诉记者,5年前,泊头市交通局修建廊泊路时,征用42户承包地72.45亩,其中村民闫纠平的6亩承包田全部被征用,作为放沙石的料厂。村民们嫌每亩给的两万元补偿太少,坚决不同意占地。但一副市长亲自带领100多人、几十部小汽车到现场,强行把即将收割的麦田夷为平地。
一年多后,廊泊公路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这块耕地本应归还原农户恢复耕种,谁知交通局却用一把大锁锁住了。几年来,村民们多次到市政府及土地、交通等部门反映情况,强烈要求复耕,却多次被拒之门外。
“村民眼睁睁看着这块养育了祖祖辈辈父老乡亲的肥沃土地荒芜了4年,心如刀割。”望着眼前成片的荒草,陈义刚眼圈都红了。
在石料厂门口的路牌上,写着“泊头公路养护苗木基地”。知情人告诉记者,这是交通局为了掩人耳目,于今年春季在院里北墙根种了10亩左右冬青、月季、女贞等品种的苗圃。
泊头市交通局所圈占的70多亩耕地到底有没有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证呢?圈起来闲置4年的耕地到底有何用途呢?随后,记者在泊头市交通局找到了答案。
陶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别说石料厂,就是廊泊公路占地都没有征地手续,不信你们找省政府问问。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目前我们在这块72.45亩地上建起公路养护中心,并于今年春天种了十几亩地苗圃,所以该地没有荒芜。而且,我们已经把每亩2.3万元的补偿款给村民了。”
陶局长还告诉记者:“留着这块地,我们计划建综合办公楼,建楼手续正在办理中,但目前还没有批下来。”
记者来到泊头市国土局了解交通局占地情况。国土局主管执法的郝副局长很不耐烦地说:“我是刚上任的,什么都不知道。”
经记者一再要求,郝副局长才联系上该局监察科王副科长。王副科长证实,廊泊公路石料厂没有任何占地审批手续。
如果修路时作为料厂临时占地,并与村委会签订临时占地手续是可以的,但施工结束后就应该复耕。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土地闲置两年的必须收回复耕。
对此,王副科长解释说,村民们曾经来反映过情况,我们初步了解了一下,交通局确实与村委会签订了占地协议,每亩地补偿2.3万元,但村委会给村民是每亩两万元,而且没有写明占地年限。
“我们认为这是违法占地,我局已经介入调查,并要依法作出处理。”王副科长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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